苏州落户政策,苏州人才引进新政策:二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,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:
(一)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;
(二)本科学历、中级技术职称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,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三、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,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(不含补缴)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,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。
目前苏州和昆山适用同样的人才引进政策。昆山落户政策,昆山人才引进政策
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五个等级,从低到高分别是:五级(初级工)、四级(中级工)、三级(工)、二级(技师)、(技师)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三级/ 工: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 年(含) 以上。
(2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并具有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3) 具有大学专科本或相关毕业证书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(含) 以上。
(4) 具有大学本科本或相关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(含) 以上。
(5)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或相关学历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)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/ 技师: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 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(含) 以上。
(2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 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(含) 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ꎬ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(含)以上。
鉴定方式: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。
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。
技能考核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。
综合评审采用工作论文、典型工作任务处理、项目评审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。
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、劳动保障事务处理、社会工作等职业。
相关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劳动经济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工商企业管理、法学、社会学等。
金证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,苏州金证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考试
更新时间:2025-03-05 17:15:03